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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系列报道之二
信息来源:办公室  信息作者:zb  发布时间:2013-03-19 00:00:00
“法官同志,我有份很急的材料要交给我案件的经办法官,但他和书记员的电话都没人接,怎么办啊?”一位老人急匆匆地走到咨询台前,满脸的焦虑。“老伯,不用急,他们可能去开庭了。看到在您左手边的诉讼材料交换室吗?去那里交就可以了!我们会在当天把材料交到您案件的经办法官手里。”
诉讼材料交换中心作为海珠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负责当事人与法官间、上级机关及兄弟法院与本院间各种诉讼材料交转的重要工作,其功能主要是:第一,负责收取当事人交给法官的诉讼材料并在当天转交至经办法官,这种交换模式可避免当事人因联系不上法官或书记员的奔波和等候,同时也减少庭前当事人与法官的接触,确保司法公正;第二,负责上级法院、公诉机关与本院之间案卷材料的交接,健全签收制度,实现立案、审判与执行等审判程序的无缝高效衔接,避免材料的丢失,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利用新大楼宽敞明亮的空间优势,设立了4个立案审查岗、2个查询咨询岗,采用叫号方式,将立案审查、信访、法律咨询等各类人员予以分流,可同时为不少于十位的当事人提供高效、及时的法律服务。此外,诉讼服务中心还接受当事人司法求助、判后答疑及预约法官等申请,专人跟踪管理,限时限刻答复来访群众,一站式解决群众问题,免却了当事人的来回奔波。
       一个寒冬的下午,临近下班时来了一名盲人,没有亲人陪同,仅凭一根拐杖磕磕碰碰地进入了诉讼服务中心,满脸的焦急和忧虑。导诉员一看,赶紧推来轮椅,小心翼翼地扶他坐下,关切地把事情问个明白。据了解,肖某因为在石场工作时雇主没采取任何的安全防护措施,才被炸石头时炸药飞溅弄瞎了双眼,被核定为一级伤残,但由于雇主故意躲避赔偿责任,早在2003年已经注销了承包公司,并据此脱卸责任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想到当事人悲惨的命运且在广州独自打工无亲无故必定心急如焚,导诉员马上把情况向领导汇报。本着急群众之所急的工作态度,领导立刻指定一名具有扎实立案知识和丰富立案经验的立案法官专项负责该起诉材料的审查。立案法官首先根据当事人的口述拟好起诉状,将当事人提供的工资单、医疗费发票等证据复印并整理好,同时,根据当事人的经济困难情况,主动为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并在最短时间内获得了同意缓交诉讼费的审批。直到下午6时半左右,当事人完成了所有的立案手续,拿到刚打印好还温热的《案件受理通知书》,肖某激动地紧紧地握着立案法官的手,一个劲儿地说:“没想到……这么快,真没想到!谢谢你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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